本报讯(通讯员言虹 曹旭伟)从租车公司租来豪华轿车,通过伪造证件的方法将车抵押出去,拿到抵押款后便玩起了“躲猫猫”。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该区法院日前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王凯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现年24岁的王凯大专毕业后一直想做一番事业,但苦于没有资金。2012年5月30日,王凯在常州市某租车公司租了一辆宝马轿车,后通过他人伪造了车主的身份证、驾驶证和产权证等证件,冒充车主与他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。2012年9月11日,王凯采用同样方法将从另一租车公司租来的宝马轿车抵押。王凯前后两次共得款40多万元。
王凯拿着借款做起了生意,但钱投进去,生意却没做成,到后来连车的租金也付不起了,做贼心虚的他很快更换了手机号码。租车公司无法联系到王凯,通过车载GPS定位找到车辆后才发现车辆已被抵押,遂报警。